【性侵繼女】涉企圖性侵22歲繼女候判 45歲內地漢稱一時衝動犯案
發布時間: 2021/07/16 13:21
最後更新: 2021/07/16 13:40
持雙程證來港的45歲無業漢,涉於住所乘22歲繼女獨自在房間睡覺時,赤裸上身爬上上格床撫摸及親吻其胸部等位置,繼女掙扎及叫救命,被告最終未能成事,其後再迫繼女替他口交。繼女同日向母親哭訴險遭繼父強姦,母親報警,繼父警誡下稱一時衝動才犯案。涉案繼父今(16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及非禮罪,還押至8月底判刑。
45歲無業被告承認1項企圖強姦及1項非禮罪。控方指被告於內地出生。被告與現任妻子於2016年結婚及育有2歲兒子,案發時被告持雙程證來港,與妻兒、繼女及17歲繼子同住。
暫委法官指出,被告於警誡下稱因與妻子地位懸殊而感到沮喪,似乎因此令他犯案,質疑被告重犯風險,以及須否索取被告心理報告。辯方則指被告沒有心理或精神問題,被告在內地一向有工作,來港後則負責照顧家庭,案發後妻兒已離被告而去,故此被告再沒有機會聯絡家人。
暫委法官最終決定先索取事主創傷報告,以及被告心理報告後始判刑,被告還押至8月30日判刑。
案情指,被告於2020年2月持雙程證來港,與妻子及2歲兒子,以及22歲繼女X及17歲繼子同住3房單位,被告與妻兒同房,X則與弟同房。
案發於同年5月20日早上,X獨自在房間的上格床睡覺,被告及2歲兒子在單位內。被告突然赤裸上身進入X房間,爬上上格床撫摸及親吻其胸部等位置,X掙扎及叫救命,被告未有理會,最終不能成事,其後迫X替他口交。
X於同日到母親工作地方哭訴險遭繼父強姦,母親於同日與X報警。被告被捕後承認非禮,其後於錄影會面中向警方表示,因一時衝動才非禮X,以及因與妻子地位懸殊而感到沮喪,性衝動下不能自控才犯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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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